重庆市江北区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其中2家茶叶店均被罚款2万

小编

重庆市江北区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其中2家茶叶店均被罚款2万

重庆市江北区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其中2家茶叶店均被罚款2万
(图侵删)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2日发布8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4期),涉及该区7家经营者8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2家茶叶店因销售不合格茶叶均被罚款2万元。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北区嘟嘟蛙餐饮店经营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北区嘟嘟蛙餐饮店(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牛蛙,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从渝北区东顺水产品经营部购进,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指导当事人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时清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采购经营涉案批次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采购涉案批次牛蛙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上违法行为均应当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符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总则》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罚款7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3769.96元。

二、江北区秀贵美蛙鱼餐馆经营的鲈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北区秀贵美蛙鱼餐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的鲈鱼经抽样检验,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是从渝北区鹏焱水产经营部处购进的。该批不合格食品为磺胺类(总量)项目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合格原因应为原产地养殖环节所致。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指导当事人认真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时清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因该批次不合格鲈鱼除抽检外实际并未对外售出,故未采取召回措施,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鉴于当事人在进货时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查验和收集了供货商的经营资质和涉案食品的检验报告,且没有证据证明其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标准。在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在发生违法行为期间,我局未接到对涉案食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投诉举报,也未发现涉案食品有其它涉及食品安全的情况。同时,本案的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较少。综上所述,我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情形,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三、江北区万久平副食经营部销售的香辣鸡拐(辐照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北区万久平副食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的香辣鸡拐(辐照食品),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产品是从重庆瑞卡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当事人在运输及销售过程中包装完好且未添加任何物质,不合格原因是生产环节问题,导致检验不合格。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指导当事人认真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杜绝购进不合格产品。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消费者发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销售上述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涉案产品不合格项目非检不可知,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并没收不合格香辣鸡拐(辐照食品)19袋。

四、江北区沈狮峰茶叶经营部销售的安吉白茶(绿茶)、黄金芽(绿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北区沈狮峰茶叶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安吉白茶(绿茶)、黄金芽(绿茶),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是从浙江省丽水市遂昌胜平茶行购进的,未完全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指导当事人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时清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北区沈狮峰茶叶经营部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不知道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总则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730元;3.处罚款20000元。

五、江北区利客乐生鲜超市销售的二荆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北区利客乐生鲜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的二荆条,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是从重庆洛俊驰农产品有限公司购进的。当事人购进上述不合格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加强生产过程管控,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该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六、重庆江北区扬茗茶叶经营部销售的秀芽(极品)(绿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江北区扬茗茶叶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秀芽(极品)(绿茶),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上述不合格食品是当事人从永川区海波螺茶叶经营部购进的,未完全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指导当事人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时清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江北区扬茗茶叶经营部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不知道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340元;3.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七、江北区贝思园蛋糕店制售的戚风蛋糕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北区贝思园蛋糕店(以下简称“当事人”)制售的戚风蛋糕块,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经营者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8日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当事人已未在此经营且无法联系,因此未能送达《检验报告》。经查,当事人已于2023年9月26日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因当事人已注销营业执照且未在注册地经营,无法联系,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我局目前对当事人中止案件调查,待中止调查的原因消除后,立即恢复案件调查。

潇湘晨报综合

央视美好生活之夜播出 主持人白影与数字人飞飞同台亮相

东湖高新海口生物城注册在园企业达125家 三期建设提上日程

广西天峨:万亩油桐花开满山白 花海蓝衣引客来

工艺美术行业走向何方?他们给“老非遗”持续“减龄”

海南省乐东县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人气旺、年味浓!文旅消费“热情”高涨

(寻味中华|文博)在河南三门峡,赏三千年前“玉鹅”

太原检方出台“十项举措”护航民营经济: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

新疆克孜勒苏州阿克陶县发生3.6级地震 震源深度10公里

河南省三门峡市发布雷暴大风橙色预警

第十一届中国企业全球形象高峰论坛举办 探讨文化赋能中国企业全球形象建设

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5.7万份 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重庆市江北区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其中2家茶叶店均被罚款2万的相关内容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练习网络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取消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