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买好的肉类在菜场看着挺“新鲜”

可拿回去却发现没那么新鲜了!
针对群众频频反映的“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官方此前已经出手今天(12月1日)起
生鲜灯全面禁用!
记者走访泉州多个农贸市场
“美颜灯”已经基本看不到了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菜市场和商超后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生鲜灯都已“熄灯”。
记者首先来到位于涂门街的一家超市内看到,水果、肉类及海鲜区域均使用白炽灯,没有见到“生鲜灯”的踪影。随后,记者在津霞街菜市场里看到,沿街的肉摊均未开灯,少部分商家装上了普通的LED灯泡,肉眼看去,肉类的颜色并未因为开灯而产生明显变化。
记者又来到了市区南菜市场。在市场内,记者看到,肉摊上的红色生鲜灯已经关闭,有商家在原本红色的灯罩内换上了普通灯泡,还有商家另外安装了白炽灯。但是,在菜市场外的两家肉摊处,记者发现一种新款灯,两个圆形的大灯泡里是许多小型光源,会发出红黄两色的光线。
在田安路几个小区外,记者又走访了几家肉店,均未发现生鲜灯的身影。一家肉店的老板告诉记者,装不装生鲜灯其实对他的生意影响不大。“附近的肉店都是做老主顾的生意,你看我连普通灯都没装,只要肉的质量好,就能留住客人。”
对此,不少网友都表示支持:
不会再被坑了!
新闻+
所谓“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在“生鲜灯”的照射下,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的颜色更鲜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也被称为“美颜灯”。
今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
《办法》增加了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并且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违反且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综合新闻广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