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商家受处罚

(图侵删)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22日发布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1期),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市鼓楼区韩*食品店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批不合格花生米购进2.5公斤,货值96元,已销售完。已公告召回,在公告期内无顾客退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产品储运或者保存不当导致。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老版)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该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没款596元。
2、南京市鼓楼区张**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雪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批不合格雪菜(酱腌菜)购进5公斤,货值60元,已销售完。已公告召回,在公告期内无顾客退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未按规定添加二氧化硫导致超标。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没款230元。
潇湘晨报综合
儿童智能手表、萝卜刀等5类产品怎么科学购买和使用?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练习网络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